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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堰市户口分户与合户办理全攻略
#### 一、分户办理
"1. 适用对象" - 户主因离婚、分家等原因需要将户口分开。
"2. 办理条件" - 户主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户口簿上家庭成员之间关系明确。
"3. 办理材料" - 户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相关证明材料(如离婚证、分家协议等)。
"4. 办理流程" - 准备好相关材料。 - 到当地派出所户籍窗口提交申请。 - 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 审核通过后,领取新的户口簿。
"5. 办理时间" - 一般情况下,分户办理时间为5个工作日。
#### 二、合户办理
"1. 适用对象" - 户口簿上家庭成员因结婚、收养等原因需要合并户口。
"2. 办理条件" - 家庭成员之间关系明确。 - 合户后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 办理材料" - 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相关证明材料(如结婚证、收养证等)。
"4. 办理流程" - 准备好相关材料。 - 到当地派出所户籍窗口提交申请。举报 -
一、办理条件
本市因婚姻关系变化等原因申请分户、农村地区分户、并户
二、所需材料:
户主向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分户、合户登记,应提供以下材料:
1、户主和拟任户主的书面申请(含分户、合户的理由)。
2、合法有效的《房屋所有权证》、门牌证或结婚证(离婚人员应提供法院判决书、法院离婚调解书或经民政部门认定有效的离婚协议书、离婚证)、居民户口簿(卡)(含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
3、农村父母与子女签订的分户意见和村委会证明;单位集体户成员或配偶在本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独立生活的,应凭相关证明申请以家庭户进行登记。
4、其他特殊情况须提供的材料
三、办理流程:
申请人到属地公安派出所户籍民警办理提出申请,提交材料,派出所在15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无弄虚作假的,予以批准。
四、办理时限:
市区派出所:每天8:30—20:00;
郊区派出所:每天8:30—16:30。
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五、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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