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入伍注销户口及恢复户口手续指南,必备材

十堰 更新于:2025-01-10 17:00
  • 雄狮怒吼1

    以下是根据中国现行政策和流程,关于十堰市入伍注销户口及恢复户口手续的指南,以及必备材料一览:
    ### 入伍注销户口手续
    #### 办理条件 1. 符合入伍条件,经体检、政审合格。 2. 签订了入伍协议。
    #### 办理流程 1. "提交申请":携带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交注销户口申请。 2. "审核材料":派出所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 "办理手续":审核通过后,办理注销户口手续。
    #### 必备材料 1. "入伍通知书":证明入伍资格。 2.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户口迁移证":如有迁移,提供迁移证。 5. "入伍协议书":证明已签订入伍协议。 6. "其他证明材料":如部队出具的入伍证明等。
    ### 恢复户口手续
    #### 办理条件 1. 服兵役期满或退役。 2. 愿意恢复户口。
    #### 办理流程 1. "提交申请":携带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交恢复户口申请。 2. "审核材料":派出所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 "办理手续":审核通过后,办理恢复户口手续。
    #### 必备材料 1. "退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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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户6083920110440

      一、所需材料:

      1、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在入伍前,应当由本人或者亲属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户籍地派出所注销户口。

      2、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未按规定申报注销户口的,公安派出所可以凭人民武装部门出具的应征公民入伍人员名单,直接注销其户口。

      3、预备军官学员毕业后被提干入伍的,需提供入伍提干相关手续,由户籍地派出所注销户口。

      4、复员、退伍军人回原籍落户凭本人申请,或民政局复转军人安置办公室开具的行政介绍信和《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入伍前户籍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证明等材料,在就业地或居住地恢复常住户口。

      5、入伍期间配偶或父母的户口发生变化,退伍后在配偶或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的,需提供配偶的居民户口簿及结婚证或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及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证明。

      6、拟解决配偶、父母、子女(母亲55周岁以上、父亲6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未婚未就业的子女)落户的,同时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户口登记明确的除外)、未婚证明(法定婚龄以上出具)。

      二、办理流程

      派出所户籍民警办理;若人口信息系统中无法查到原始户籍记录的,由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办理。

      三、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或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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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胖胖的视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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